作战协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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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兵家(.shg.tw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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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战的组织协同问题,《司马法》有它的独道之见。
《司马法》认为,各种兵器根据各自的特点有不同的功用。
作战时应组织安排好各种兵卒的比例,以实现协同配合,更好地发挥武器效用。
因为种武器有所长也有所短,搭配使用才更有效。
比如长兵器和短兵器应该相互配合,长以卫短,以短救长。
弓矢与长矛也是如此,持弓者如无掩护,则敌人到来时等于手无寸铁。
《司马法》对协同出效率的概念认识很深,其认为“兵不杂则不利”
,兵器不不搭配使用是不利于作战的“皆战则兵强”
,诸种兵器一齐使用则坚不可摧。
《司马法》的组织协同由于时代的限制,还只局限于长矛兵,殳越兵,弓矢兵待有限的门类上其协同效率的思想却是普遍性的,在今天高度现代化的战争是,协同已经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原则为所有军事粗所遵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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