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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适应证及禁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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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
适应证及禁忌证
一、适应证
不同的介入治疗方法可能在具体的适应证方面有所差异,不过总体来说急性肢体动脉栓塞介入治疗的适应证包括:肢体动脉的急性栓塞、移植血管发生的急性栓塞。
其中动脉内导管溶栓对患者的治疗时机有较高的要求,主要适用于急性缺血发生时间
二、禁忌证
(一)介入治疗的绝对禁忌证
①近期有内脏出血病史,如胃肠道出血病史。
②近期的脑血管病史。
③近3个月内行神经外科手术或介入治疗。
(二)相对禁忌证
①近期严重创伤;②10天内心肺复苏患者;③严重高血压(收缩压>180mmHg或者舒张压>110mmHg);④颅内肿瘤;⑤近期非血管大手术;⑥凝血功能障碍;⑦妊娠。
对于急性肢体动脉栓塞患者,不仅要考虑介入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,还要考虑患者的肢体缺血程度以及挽救的可能性。
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、体征可以将急性肢体缺血分为3型,详见表47-1。
Ⅰ型患者通常没有急性组织缺血坏死的风险。
Ⅱa型患者中只有较少的感觉缺失(如足趾部分),没有肌力减弱,经过适当的治疗是可以挽救这类患者的缺血肢体。
这两类患者的病情能够允许医师进行充分的影像学检查及评估。
Ⅱb型患者则可能存在更多的感觉缺失并伴有肌力减弱,他们往往需要紧急手术治疗并结合术中动脉造影以重建血运。
Ⅲ型患者已经存在了不可逆的缺血损伤,往往存在大量组织坏死或永久性神经损伤,这类患者只能接受截肢。
表47-1急性肢体缺血的分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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