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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为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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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拿破仑传(全新升级版)(..)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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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也经常盛赞那些古罗马的习俗。

结婚时,一个女人正式地被判为从她父亲的监护之下转到她丈夫的监护之下。

“这样的做法在巴黎将是极好的,因为此处的女人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做事。

这将会影响她们,尽管不能影响全部。”

因此,虽然他赞成离婚,但是要离婚也不是那么简单:“要是亲密的人忽然疏远了,那么维系在他们之间的那条纽带又会怎么样呢?除非我们把离婚变得非常困难,这些年轻的女人不会因为时尚,因为舒适,或者仅仅因为要找一个遮风挡雨的场所,而随随便便找一个不合适的男人结婚。

这个法律肯定会警告她不要这么做。

事实上,只有三种情况才能起诉离婚:谋杀、通奸和没有性功能。”

这就是这位深深懂得人性的专家最切合实际的想法。

他的数学天赋使他能够把事实包含在思想中;他的聪明才智非常适合思考法律问题,因为这种才智既重视理论,也看中实践,既有干劲,又有疑虑。

这个立法者内心的斗争和冲突都十分明显,想到约瑟芬过去的不贞和现在的忠贞,这个斗争就变得更加明显(我们都知道,她对于民法中关于离婚的草案表现得极为关心)!

拿破仑这个时候已经在想,如果妻子不能生育,他是否该为了社稷的利益考虑与她离婚。

因此,她尽可能用其影响来增强他们之间婚姻的纽带,而他由于私人利益,坚持认为婚姻并非不可解除。

这只是一个私人情感。

这样的感情也使他避免了丑闻,挽救了婚姻的荣耀。

他反对法庭干预婚姻问题。

这种事情应当通过当事人的相互谅解来决定。

这样的帷幕不必拉开。

“双方都想离婚,就说明离婚是有必要的。

那么,法庭就没有必要去确认离婚的事实。

当双方都同意离婚,那么,法庭的唯一职责就是宣布他们离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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