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农民起义
“历史的教训(..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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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农民起义
明朝末年,陕北地区连年灾荒。
1628年旱灾严重,但官府仍照旧催逼租税,农民忍无可忍而起义,涌现出高迎祥等十几支农民军。
高迎祥称闯王,死后,起义军拥李自成为闯王。
主力分成两支,一支由李自成率领,一支由张献忠率领。
1640年,李自成军进入河南,提出“均田免粮”
的口号,受到民众欢迎。
1643年,起义军占领西安,次年建立政权,国号大顺。
1644年攻入北京,崇祯死。
李自成进军北京,沿途宣布“五年不征,一民不杀”
、“平买平卖”
,又宣布凡被地主侵占的田地农民都可以认回耕种。
农民军纪律严明,禁止私藏金银、占住民房和踏坏田苗,受到民众的欢迎。
起义军占领北京后,李自成率军在山海关欲招降吴三桂,但吴三桂降清,与多尔衮发兵夹击,兵力过于悬殊,起义军败,回师北京,撤退至西安,欲以陕西为基地再起。
李自成辗转至湖北九宫山时,遭地主袭击而身亡。
张献忠的农民军在长江中下游作战,后占领成都。
清军入关后,张牺牲。
农民军余部继续同清作战,坚持斗争二十余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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