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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节 贪官为何不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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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例――萧山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莫妙荣,1994年,因受贿24万元,被判无期徒刑,人狱后,头一个月,前去探狱的达25人次,不到一年,近200人次,送钱送物的人络绎不绝。

监管人员说:这种情况超乎寻常。

人们不解:贪官为何不臭?

思考――

党政企部门有很多官,如果都能各司其职,都给人民办事,国家机器运转正常,人民安居乐业,官员犯不了法,也下不了狱。

问题是,有些官,如果人民不给钱物,就不给人民办事。

起初还把它视为官场怪现状,久了,又看不到根本好转的时日,这就自我否定了“为人民服务”

的宗旨,也就自我认定了“一手交钱,一手服务”

的买办服务。

于是,贪官滋生,钱途大有作为。

但,中国毕竟是向法制社会踱步的国度,贪官岂能全部逍遥法外,于是,一批批人换了种生活方式,进了班房。

须知,贪官落狱,同盟军没一勺烩,贪官在狱中臭了,在同盟军中还是香饽饽,贪官孤立于狱中,狱外还有躁动的声援大军,只要贪官不死,其人情网、势力网就依然存在。

杭州大学教授、社会学家徐敏有如下描绘――在腐败这个主流社会之外的圈子中,人际关系实际上已带着“黑”

色彩,在滋生腐败的政治、经济领域中,已经有着类似黑社会般的人情网,官商结合,权钱交易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,这样,这种人情网上也会结出表象上同所有美好的感情一样的“道义之花”

:患难之交,乃至生死之约――如此情形,贪官怎会臭?

贪官不臭,是因为没有使其臭的法制社会心态:有的因其官位显赫,不忍使其臭;有的因其潜能巨大,不敢使其臭;有的因其利害联姻,不能使其奥;有的因其关系暧昧,不宜使其臭……当贪官的余权,还足以威慑情、理、法正常运转的时候;当贪官的余财,还可以左右狱外人际关系的时候;当贪官的余势,还能够有朝一日由“虫”

变“龙”

的时候……除其臭,谈何容易!

应当勇于正视:贪官不臭,早在官场中潜滋暗长,早在世俗中默认苟同。

不堵死“钱可通官”

“官可通钱”

的“官钱互通的高速公路”

,狱中贪官岂但不臭,迈步刑场,也底气十足,他们仍寄希望于遗漏的贪宫兴风作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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